於到期日前進行消防裝置及設備、通風系統週年檢查
維修及保養消防裝置及設備、通風系統以確保處於有效操作狀態
領取合格的《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》(F.S. 251) 及《通風系統年檢證書》(AIC) 並提交到消防處
消防處接納有關證書後會向處所持牌人發出《不反對牌照續期通知》(107A)
處所持牌人連同食環署發出的《牌照 / 許可證續期通知書》向食環署提交續期申請
領取已續期的牌照